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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:仲裁的基本原则

日期: 2021-02-18 10:20:04 作者: 杨惟义

  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:仲裁的基本原则为大家整理好了,大家要在平常练习时,夯实基础,熟悉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,提高做题速度。 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点,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开始吧!

  中级会计考试教材。仲裁的基本原则

  1.自愿原则

  没有仲裁协议,一方申请仲裁的,仲裁组织不予受理

  2.公平合理原则

  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

  3.独立仲裁原则

  仲裁组织是民间组织,它不隶属于任何国家机关。仲裁组织仅对法律负责,依法独立进行仲裁,不受任何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。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仲裁进行必要的监督。

  4.一裁终局原则

  仲裁裁决作出后,当事人就同一纠纷,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。但是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,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,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  中级会计考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, 只为成功找方法,不为失败找借口。付出,不一定会有收获;不付出,却一定不会有收获,不要奢望出现奇迹。 预祝大家能够顺利领取中级会计证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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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经济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