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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会计师《经济法》知识点: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

日期: 2020-07-09 11:46:20 作者: 杨惟义

  注册会计师《经济法》知识点: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要扎实学习,临近注会考试心情紧张是很正常的,大家在平日学习的时候也要注意心态的调整,告诉自己所谓的考试,不过是一场试炼。如果大家担心考试时因为种原因而答不完题,我们可以在临近考试之前,进行几次机考模拟测试,这样一可以提前熟悉考试的环境,二可以熟练各科公式的操作运用,提高答题速度。

  注册会计师考点。1、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为诺成合同,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。

  2、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,贷款人可以:

  (1)停止发放借款

  (2)提前收回借款

  (3)解除合同

  3、在借款合同中,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。

 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,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。

  注册会计师《经济法》知识点4、利息的支付期限

 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照《合同法》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:

  (1)借款期限不满1年的,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;

  (2)借款期限1年以上的,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,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,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。

  5、提前偿还

 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,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,应当按照“实际”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。

  注册会计师知识点要扎实学习,注册会计师在平日备考中,我们就要学会打出提前量,60分及格的心态对于日常的习题练习来说是不行的。平时学习对自己要求不严格,面对正式考试,只要稍有差池一年的努力就白费了,所以我们要对自己的学习程度有个正确的估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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